不能。
1、因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受害者可以找事故责任方追偿。
2、如果已经全部赔偿,当然就不可以再次追偿。
交通事故损失能否起诉赔偿
交通事故货物损失能起诉赔偿。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人赔偿。起诉的一方应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被起诉的一方应身份明确;交通事故纠纷应当属于人民法院的受诉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具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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