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吉林: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至人均935元
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至月人均935元,该省计划到2010年连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臧忠生介绍,吉林省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
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至月人均935元,该省计划到2010年连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
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臧忠生介绍,吉林省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月人均标准为95元。据悉,吉林省此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相结合的划档办法,并适当引入缴费年限和年龄等激励约束因素确定普调标准,并对高级职称人员等群体给予适当倾斜。
另据介绍,吉林省计划在继续完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的同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通过政策引导,尽早建立起投资运营市场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的企业年金制度体系,切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2007年,吉林省将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税前提取比例由过去的4%提高到了6%。
新华网吉林频道
《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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