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是指在注册公司时缴纳注册资本的制度,不需要实缴,由设立公司的股东自主制定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等。确定认缴方式后,并不是说公司不需要不缴注册资金,而是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
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我国当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的认缴制,并可以在注册公司时向工商行政机关报备相关的认缴额,并不需要一次性的缴纳所有注册资本可以分批次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完所有的注册资本,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而言,认缴可以提高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加快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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