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4-79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30.38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30.38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离(m)
0.4
0.6
0.7
1.0
1.8(1.6)1)
2.6
3.62)
注:1),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
2),由于500kV带电作业经验不多,此数据为暂定数据。
2.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30.39的规定。
3.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表30.40的规定。
4.更换直线绝缘子串或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线装置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
5.在绝缘子串未脱离导线前,拆、装靠近横担的第一片绝缘子时,必须采用专用短接线或穿屏蔽服方可直接进行操作。
6.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表30.39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电压等级
(kV)
有效绝缘长度(m)
绝缘操作杆
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索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0.7
0.9
1.0
1.3
2.1
3.1
4.0
0.4
0.6
0.7
1.0
1.8
2.8
3.7
表30.40良好绝缘子最少片数
电压等级(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片数
2
3
5
9
16
23
全文6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