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夏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在哪办理
临夏市东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农业农村局9号窗口
二、临夏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三、临夏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材料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者免冠照片
3、通过兽药GSP认证材料
4、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5、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临夏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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