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重新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觉得自己身体有出现损伤的,可以要求进行伤残鉴定。针对鉴定出来的结果,当事人如果觉得被鉴定人的情况跟鉴定结果存在很大出入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但是应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来,否则超过期限了就不具有争辩的优势了。这种允许重新鉴定的行为,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二、伤残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1.鉴定伤残的机构和里面的鉴定人员,他们的经验非常不足,并且不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证书来证明自己的专业性;
2.鉴定的过程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严格进行,鉴定人员为了偷懒,有省略鉴定环节的情况出现,甚至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被人收买,做出虚假的鉴定结果,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3.对于鉴定出来的结果,鉴定机构没有充足的证据和理由来说明,只是简单敷衍说哪里有问题;
4.其他不能作为证据来证明鉴定结果的情形。
只要有上面的情况之一,当事人是有权利要求重新进行伤残鉴定的,并且法院也会允许。
要是不这么介绍重新鉴定的情形,估计大家都会觉得被鉴定人在事故中是最受伤害的,但其实不一定,有些情况比较复杂的,是很难了解其中的真相的。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