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还要清偿债务吗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不一定还要清偿债务的。另一方还要清偿债务的一般仅限于双方共同债务。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带对于死者的个人债务,一般是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没有遗产的,债务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一方夫妻债务怎么认定
一方夫妻债务的认定为如下:
1.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3.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
三、夫妻债务可以做公证吗
夫妻债务可以去做公证。对于债务公证的作出,公证机构难以审查债务的公正性,因此每个地方的政策标准不一,如果夫妻要去做债务公证,可以事先咨询公证机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对于债务偿还不足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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