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采矿证没有环评能开采煤矿吗
根据《采矿证管理办法》,应在取得环评批复才可以办理采矿证。在没有环评的情况下取得采矿证,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采矿证是在2003年10月环评法颁布实施前取得的,当然这种可能性较小,因为采矿证可能没有这么长的有效期;如果确为这种情况,只要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等未发生变化,继续采矿应该是合法的。
(二)采矿证是在未经环评的情况下取得的;如果是这种情形,环保部门仍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对该开采项目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如果开采,即可按该法实施处罚。
二、煤矿开采需要哪些证件
煤矿开采需要的证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
三、煤矿矿井火灾的危害有什么
(一)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矿井火灾对人身的危害主要是在火灾发展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煤炭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另外,坑木、橡胶、聚氯乙烯制品的燃烧也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醇类、醛类及其他有机化合物。这些有毒有害气体随风流动,有时可能波及相当大的区域甚至整个矿井,从而伤及井下工作人员。据统计,在矿井火灾事故中遇难者95%以上是死于烟雾中毒。
(二)在火源及近邻处产生高温。矿井火灾发生时,火源及近邻处的温度通常达1000℃以上,高温往往引燃附近的可燃物,使火灾范围迅速扩大。
(三)发生火灾后,可能形成火风压,造成井下风流紊乱,使灾区范围扩大,伤亡人数增加。
(四)能够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不仅提供了瓦斯、煤尘爆炸的引火热源,而且由于火的干馏作用使可燃物(如煤、木材)放出氢气、甲烷和其他多种碳氢化合物等爆炸性气体,同时火灾还可以使沉积的煤尘重新悬浮,从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五)矿井火灾事故有的还烧毁生产设备和煤炭资源,甚至造成停产,造成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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