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一、控股股东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选择半数以上董事;
2、当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控制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
3、当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当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股东变更后出资额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变更后出资额转让的条件是:
1、股东之间不可因转让其全部出资而使股东少于二人;
2、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
三、控股股东和股东的区别
1、意思不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2、权利不同。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3、影响不同。控股股东必需是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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