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登记应符合哪些法律要求和资格条件
离婚登记应符合以下法律要求和资格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办理登记离婚需要多久
办理登记离婚需要的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一般来说最快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办理完毕,因为办理登记离婚需要经历下列几个阶段:
1.申请离婚登记并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登记流程
离婚登记流程是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内容是双方否真正自愿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是否做了相应处理;符合离婚的,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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