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会判离吗?离婚律师案例解读
李晓娟律师在杭州接待、办理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普遍反映的就是离婚难的问题。有些是已经经历过一起起诉离婚,但是没有判离的情况。他们比较关注的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我没有其他证据,会判离吗?
我们就和杭州离婚律师一起,通过2021年12月28日的这个判例,看一下对于没有感情破裂证据,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法官的裁判态度。
小红与小明为夫妻,婚后育有一女,现已成婚自己独立生活。由于小明家重男轻女,所以小明经常对小红实施家暴,打的小红满头是包、鼻青脸肿。从结婚到现在,小明从不管家里的任何事情,家里经济等一切事物全由小红承担,小明经常深更半夜回家,私生活混乱,与小红夫妻感情名存实亡,已分居6年之久。
现小红提出离婚,请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小红提交的证据有双方结婚证和第一起诉离婚的判决书。
小明刘某辩称,我不同意离婚,小红一身病,我得照顾小红。小红写的起诉状都是胡说。
法院认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小红、小明虽系自主结婚,小红曾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判决驳回后双方婚姻关系仍未改善,现小红再次起诉离婚。婚后小红已经两次提起离婚诉讼,足以说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对于小红主张的离婚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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