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房地产中介中出现的压上家,瞒下家,或通过无照经营等手段,牟得不义之财的七种违法行为,纳入今年政府部门重点查处的范围。
记者从今日举行的“上海市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工作会议”获悉,市民投诉最集中、危害最大的七种欺诈经纪行为是:房地产经纪企业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等。
这些违法行为令此间消费者受到巨大损失,引发诸多纠纷,也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据上海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二○○二年上海存量房交易达一千七百九十万平方米,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其中住宅占七点五成。上海约百分之五十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百分之九十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经纪实现的。由此,房地产经纪的作用日益显现。迄今为止,全市核准设立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共有八千二百三十六家,取得执业证书的房地产经纪人约有二万二千六百人。
这位负责人指出,市民辛辛苦苦的积蓄用于购买房屋,非常不易。如果消费者痛恨的违法经纪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势必导致此间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混乱。因此必须严惩民愤最大的房产中介违法行为。
据此,上海今年将市民投诉集中的一些经营企业及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将违法经纪案件公示与众,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促进此间房地产经纪市场规范发展。
全文6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