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发现怀孕打胎可以要赔偿吗
你可别以为流产就能当作离婚时拿到赔偿的理由。
但流产和离婚这两件事,常常就那么巧合地发生在同一时间,然后呢,大多数情况下就会出现以下这三种情况:首先呢,就是女方偷偷自己去医院把孩子流掉了,男方一点也不知道,结果男方生气得不得了,觉得女方没把他当回事儿,就提出要跟她离婚。
这种情况下,女方是有权利决定生不生的,男方就算再怎么不高兴,也不能说损害了他的生育权,然后就找女方要精神损失费。
其次呢,就是男方对女方不好,或者犯了别的错,让女方伤透了心,所以女方才决定自己去把孩子流掉;或者是因为女方心情特别糟糕,身体出了毛病,不得不去做手术。
但是呢,这些情况下,女方都没法去找男方要赔偿,为啥呢。
主要还是因为没法证明流产这件事儿,就是男方造成的,而且还得是唯一的原因。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男方家暴,把女方打得流产了,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精神上的补偿,还有治疗费用也是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
但这一限制包括两点例外:
(一)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
(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二、离婚后前夫回家十年后,要青春赔偿吗
关于因为要给青春付出损失费用闹出的麻烦,其实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头没有明文的依据。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法律条文中还没找到任何说的是男女俩人如果感情走到尽头或者分手了,就非得给对方那所谓的“青春损失费”不可。
不过呢,假如真的是有人做错事把婚离成了这样子,那么没犯错的那个人倒是可以跟做出错误决定的那个人讨个补偿,让他弥补自己受到的那些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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