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摇号按公示房源先后次序依次对每套房源进行摇号,直至最后一套。
(一)若该房源无有效认购摇号号码,该房源视为无人认购,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二)若该房源只有一个有效认购摇号号码,由主持人宣读该认购人号码,该认购人为中签人。
(三)若该房源有两个及以上有效认购摇号号码且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小于等于30的,将有效认购摇号号码对应号球投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确定中签人。
(四)若该房源的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M)超过30的,按以下流程采用“分组淘汰摇号制”确定中签人。
(五)号球放置完毕后,工作人员摇动摇号机,滚出的号球公证人员验看后由主持人宣读号球数。
摇号机每次摇号只能摇出一个号球。不出球或多出球应认定该次摇号无效,按规则重新摇号,直至有效。
(六)由公证员对本期摇号过程有效性进行公证并宣读公证词,公证处在三日内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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