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中过错的分类有监护人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无过错责任、产品缺陷损害责任等等。过错责任对侵权责任的承担的影响是最终需要承担的责任大小。
一、侵权责任中过错的分类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二、过错责任对侵权责任的承担的影响是什么
过错责任对侵权责任的承担的影响是过错程度将会影响到最终的责任承担。只要是有侵权行为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而过错程度只是影响侵权责任承担的大小。
三、侵权责任中如何认定过错
侵权责任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过错可以通过判断其是否具有故意和过失的情形进行认定。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故意和过失的区别,前者是指积极产生认识到或预见到的结果的心理状态,后者是指缺乏足够的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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