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方式: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深圳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深圳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罚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在交通法未修订的前提下,新规定与现行的旧规定就安全带的规定并无变化,都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处罚标准都是记2分。处罚依据均为交通法第90条: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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