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规定,房屋租赁的有期限的,最长不以超过二十年,所以房屋是不能永久租赁的,如果想一直租赁的,可以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一房二租造成的损失是由房东负责吗
实际中,一房二租一般是因为房东的错误造成的,如果在其中真造成什么损失的话,那么租客找房东负责就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虽然房东对损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也并不是因为一房二租造成的什么损失都可以要求房东负责,那样就是不合理的。关于这一点,具体内容如下:
1、合理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要赔
因一房二租造成的合理损失及直接可预见的损失,房东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因租房所产生的出行费、工本费,甚至利息等。
关于合理损失以及可预见损失,要求房东赔偿一般是没问题的,如果房东对此有所反驳的,建议可以及时收集足够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损失较大的,还建议最好找个擅长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律师处理。
2、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损失不能赔
跟上面的情况相反,因一房二租而产生的其他不可直接确定的或不可预见的损失,那就不应由房东承担。例如,因房东一房二租的合同,致使不能与其他房东签订合适的房屋租赁合同而遭受的损失,就不应该由房东承担。
实际中,很多人因为看好的租房因为房东的过错被别人租到了,本来做好的打算被泡汤,气愤之余就会要求房东赔偿一切损失,其中就有包括不能跟其他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其实这种就不能要求赔偿了,毕竟不是该房东过错范围内,如果真要闹到法庭上,可能也无法获得法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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