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合同是承包人将其已经接手的筹建工程的转包给第三人完成。转包的法律后果是承包人成为新的发包人,而第三人成为承包人;第三人就其所承担的工程部分对原承包人负责,原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对筹建单位负责。这就是说,出现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发包人与工程承包方签订的,另一份是承包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当出现纠纷时,发包人维权的过程就会变得复杂,时间陈本也增加,所以家装转包对于发包人是不利的。
一、家装转包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可以肯定,家装转包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不得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从事任何形式的工程。
一般来说,发包人与被发包人签订合同是,合同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发包人委托被发包人对建筑进行装修;而被发包人把该工程转让出去,实际上被发包人就成了新的发包人,这显然不符合原发包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达,原发包人是可以追究被发包人的违约责任的。
二、如何确认是家装转包行为
实务中,一般采用材料采购+劳务分包+项目管理三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非法转包、分包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你司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两家分包单位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这两家单位,前提是两个单位均有合法劳务资质;两个合同标的加起来就是该建设工程的所有工作。
因此,要确认家装转包行为属实的证据收集是有难度的,要把材料和劳务的合同分别收集到,也就是说,要证明存在的各个分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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