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如何处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遭遇家庭暴力离婚的处理一般是先由双方协商离婚,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而家暴属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所以家暴属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家庭暴力证据有什么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有:
1.证人证言。如保安、父母、保姆、朋友的言论;
2.报警记录,警方的出警记录和笔录;
3.医院的验伤报告和诊断证明;
4.视听资料、录音、录像、拍照,如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的通话录音;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的通话录音;被对方殴打后被拍摄过的相关照片或视频录像资料。
三、家庭暴力如何起诉离婚
存在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原告一方写好离婚起诉状,写明离婚的事实与理由;
2.原告准备好相关的证明,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清单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尤其要注意收集好家暴的证据用于维权;
3.原告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到管辖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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