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获得减刑,但具体是否能够减刑还需要根据罪犯的表现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只要犯罪行为符合减刑的相关规定,无论罪责轻重,都可以获得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情况可以减刑?
减刑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对罪犯的刑罚进行减轻的行为。减刑的条件和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所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减刑的条件是: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罪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罪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减刑。
而减刑的情况,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包括:
(一)罪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的,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三)罪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减刑。
减刑的程序为: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监狱可以提出减刑建议。减刑建议需要经过监狱长审核同意后,提交给罪犯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减刑建议后,应当在1个月内进行审理,并作出减刑裁定。减刑裁定需要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总之,减刑的条件和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在罪犯服刑期间,只有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才能获得减刑的优惠。
减刑的条件和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罪犯才能获得减刑的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