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办离婚需要回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诉讼离婚程序: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经批准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您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一时间到庭应诉。与此同时,法院还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离婚吗
外地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离婚吗
应该是可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条件,夫妻双方其中有一方在上海居住满一年,开具居住证明后,即可向法院提起申请,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以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一)、需要被告一方有长期居住证,其中一方在上海居住满一年,可以在上海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户籍不在上海,在上海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方式。
然后去法院起诉离婚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二)、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1、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
2、双方只要一方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即可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开具居住证明;
3、离婚手续目前只限于通过诉讼办理,无法在民政局办理。
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综上所述,外地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离婚吗是可以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主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如果陈述情形没有达到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第一次起诉,不会判离婚的,需要第二次起诉,如果在这个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果起诉应当自第一次判决后6个月,再次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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