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后叫去开庭有事吗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此类案件的告知法院开庭审理均标志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将面临即将开始的收监执行及相应的有期徒刑判罚。
在这种情形下,必须明确地认识到,取保候审期结束之后,法院势必会依据既定法条对该案进行细致入微的审理、裁决和量刑,而是否最终入狱服刑或者予以缓刑的决定权显然归属于法院。
当然,如果犯罪嫌犯在此期间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且未曾违反任何条款,那么他们就有权利要求退还在取保候审阶段所缴纳的保证金。
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权益得到最全面的保障,他们应立即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在法院开庭之前进行维权行动。
此举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时审查、核对整个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积极主动地收集、固化有利于揭示当事人清白或是罪行较轻行为的证据材料,并将这些材料一并上交至所属办案机构;撰写具有针对性的量刑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以有效反驳公诉机关所提出的各项指控,力争获得缓刑或者撤销刑事诉讼的机会;以及尽最大努力减少刑事处罚,以保证在法律框架内保护受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后还会被判刑坐牢,保证金会退吗
在未违反相关立法规定的情况下,取保候审保证金是能够依法退还给当事人的。
顾名思义,取保候审保证金属于财产保证方式之一,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这笔资金来规范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进一步督促委托人对即将接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有效的监管,以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自觉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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