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诉讼的判决书生效后,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如下: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原告不能提交被告详细地址;
(2)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3)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
(5)发回重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二、小额诉讼程序应当在几个月内审结
小额诉讼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审结。小额诉讼的庭审程序可以不拘泥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和法庭调解的顺序限制。在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的举证、质证环节也可以适当简略,重点是将法律事实了解清楚。对当事人有合意的可径行调解,调解记入庭审笔录后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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