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庆阳户口迁移如何审批
1、居民迁入受理: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与迁入原因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2、迁入地派出所向所属分县局(市局)上报申请人落户相关材料,待准予迁入审核批准后,向被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发出户口迁出申请,迁出地派出所依据迁出申请办理迁出业务。
3、居民办理落户:迁入地派出所收到迁出地派出所迁出告知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落户业务。
二、庆阳户口迁移审批机构
审批机构:庆阳市公安局
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接受证,然后在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庆阳户口迁移审批材料
1、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证明,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达到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须本人填写《未婚状况个人声明》;
6、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单位档案复印件(盖章)
7、迁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省外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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