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拘捕的权利,可以拘捕的情形包括有,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由必要逮捕的被告人,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拘捕令下达后,可以拘捕14-37天。
一、法院有拘捕的权利吗
法院有拘捕的权利;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对被告人需要逮捕的,人民法院有决定权。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是公诉案件,还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拘捕令可以拘捕多久
拘捕令可以拘捕14-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非法拘禁与违法拘捕区别
非法拘禁与违法拘捕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非法拘禁罪中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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