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应包括主要的合同条款
一、招投标的流程与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建筑工程招标: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2.建筑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3.建筑工程开标: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4.建筑工程评标与定标: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二、公开招标是什么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以下三类:
1、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因存在需求条件和市场供应的限制而无法实施公开招标,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情形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三、流标需要公示吗
流标需要进行公示。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第二次招标再流标,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即可以直接进行议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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