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席法官Rader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律师协会和东德克萨斯律师协会举行的联合会议上发表重要演讲。他的演讲主要围绕专利诉讼的现状和前景,其主旨可以概括为四个字:有待改善。
在首席法官Rader看来,美国法院制度最显著的问题在于所需费用,而专利诉讼尤为昂贵。他在演讲中还提到有助于改善专利诉讼的途径,涉及到发现阶段、即决审判阶段等六方面。
Rader法官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顾问委员会一起发展了与发现阶段相关的模式,以期能使电子发现实现流线型化,同时要求诉讼当事人以发现的适当目的——“收集重要资料——而不是无休无止的审前调查”为中心。这个模型规则的核心就是实现与过度的生产要求相关的转移。
除非有特别的要求,与产品、商业相关的发现一般无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公布信息。在专利诉讼中,绝大多数发现的重心在于对专利的陈述,被指控产品的运作方式,先前技术所公开的内容以及合理的赔偿费用,这些都是专利案件中最重要的部分。因此,诸如群发邮件搜索等影响深远的电子发现常常和宣判此类案件联系不大。
消息来源:www.patently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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