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取保候审所需缴纳的保证金单据不幸遗失的情况下,您无需担忧,只要能够确保自己并未违反与取保候审相关的规定,仍然有权利要求返还已缴的保证金。
由于警方会对有关文件进行妥善保管与记录,您可以直接前往办理取保候审的决定机构查询底档以获取详细信息。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则只需携带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即可前往指定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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