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不同的罪名,经侦大队有不同的立案条件;2、个人可以参照《刑法》和起诉标准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安经侦大队的主要任务是侦查国内经济案件,属于特侦部门。为取得证明犯罪事实与否的证据,犯罪情节的有关证据和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特别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由公安部门负责。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查办经济犯罪案件;2、指导、检查、监督地方经济犯罪。
一、经侦立案后能不能和解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经济犯罪是在很多时候是无法对其进行和解的,而且其还需要根据经济犯罪的犯罪程度来进行决定,经济犯罪的和解是需要事先的资料证据的。
经济犯罪案件刑民交叉现象普遍,一些案件经侦大队不经受理、立案审查阶段,无法确定属性。经济犯罪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受理阶段,经大量调查工作,才能作出不予立案的结论。在作出结论的阶段,经侦民警已经掌握了其不涉嫌犯罪的大量证据,也就是说,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材料,已经为和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经侦科归哪个部门管
经侦科归公安局管。经侦科立案的条件如下:1、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2、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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