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虚开发票会处罚出纳吗
假设这个出纳仅仅是接受并记录发票,并将其转交给合适的人处理,那么出纳并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合法且合规的企业运营过程中,虚构发票以及接收那些虚假的发票,主要的法律责任应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来承担,他们是财务管理方面的第二层责任人。
公司若被发现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所有可能涉及到开发或接收这种发票的组织成员均面临法律责任。
各个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不得实施以下三种违规开票行为:
1、为了7他人或者自身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违背的发票;
2、要求他人为自身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引导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二、公司法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法人并非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法人所享有的是独立的财产权,公司需要以其全部的财产为基础来承担对应的公司债务,并且相应的债权也应归属于公司。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法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这两方面的特质。
当执行注销程序之时,自然启动了法人资格终结的过程。
1.法人并非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2.法人所享有的是独立的财产权,公司需要以其全部的财产为基础来承担对应的公司债务,并且相应的债权也应归属于公司;
3.当执行注销程序之时,自然启动了法人资格终结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n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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