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不一定要本人签收。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指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院传票不签收会怎么处理
法院的传票不签收,可以进行留置送达。具体过程为送达传票的人邀请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并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进行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一)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二)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三)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四)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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