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笔贷款并未用于家庭开支,且另一方不知情,则属于个人债务。
一、婚内跟父母借钱是共同债务吗
1、夫妻双方共同向一方父母的借款,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是夫妻双方与出借一方达成的借款合意,向父母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向夫或妻一方的父母借款,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
1)以一方的名义借款,另一方事后表示对该借款追认,或在一方已经出具的借条上又签名确认的,这时候的债务不论金额大小,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一方的名义向夫或妻一方的父母借款,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借款用于了夫妻双方的生产生活需要或者共同经营需要,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借款。
3)以一方的名义向夫或妻一方的父母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且借款的金额明显超过了了夫妻双方的生产生活需要或者共同经营需要,该笔借款不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二、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一方签下的借款合同
夫妻一方签下的借款合同,如果这笔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并未用于夫妻家庭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偿还。
三、离婚前给父母的钱还算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如果双方给父母的钱,数额较小且双方同意的,那么应该属于对老人的孝心,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双方正常的生活开支,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数额较大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则另一方可以主张要回该笔钱,该笔钱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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