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他人婚姻的不会被处罚,一般第三者涉及的都是道德问题,但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还要与之结婚的第三者就会构成重婚罪,或者第三者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与之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就会构成破坏军婚,这就是犯法的。
民法典破坏婚姻第三者的处罚如何规定
民法典破坏婚姻第三者的处罚的规定是:根据严重程度可以分为“通奸、同居、重婚”三个层次。
1.如果只是第一步,停留在和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严格来说其实是道德问题,并没有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的规定,所以也就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因为一方发生婚内出轨导致感情破裂,就涉嫌了违反《民法典》中夫妻之间应当忠诚的法律规定,可作为离婚的合法条件之一。出轨的一方是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理应少分。而出轨中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3.如果涉嫌重婚,那就是属于犯罪行为了。《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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