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不是股东亲笔签字有效吗
时间:2023-06-20 18:25:26 9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公司章程不是股东亲笔签字无效。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是无效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都需要股东在其上进行签名和盖章,否则视为章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为1-50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不仅应当载明公司法规定的必要事项,还需要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即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

二、股东投资比实收资本多如何处理

股东的出资多于公司章程规定出资的,公司应当退还多出的投资。或者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如实记载股东的实际出资,按实际出资出具出资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全文9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章程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章程不是股东亲笔签字有效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章程不是股东亲笔签字有效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