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贷款方恰恰正是借款方本身。
即然作为借款人,就顺理成章地沦为了债务人;
而在债务人数目多于二人的情况下,他们便肩并肩地成为共同债务人,按照既定的比例份量来分摊各自所负担的债务责任。
以连带责任为基准,每一个负债人都有义务全面偿还欠款;
并且只有当这些负债人都已经尽职地履行为自身所造成的债务时,他们方能向其他的连带负债人索回那些本应由他们偿还的部分。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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