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时公司法中的配股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4-04 11:30:51 4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法对配股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才可以进行转让。

一、公司股权内部转让还需要所有股东的同意吗

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股权内部转让并不需要所有股东的同意。即使是外部转让,也并不需要全部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转让可以委托别人吗

股权转让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在转让时,同样需要符合法律或者章程所规定的转让条件才能成功办理。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两个人合开公司另一个人如何退出股权?

两个人合开公司另一个人可以通过将其股权转让给另一方,或者另一方以外的人的方式退出公司。除此以外,也可以通过解散公司的方式退出起两人成立的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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