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配偶不签字担保合同的效力不会受到影响,但是如果另一方不知情,且没有进行追认的话,应当被认为是个人的债务。个人的债务应当由个人进行偿还。
一、离婚后对方欠的婚姻债务一起还可以吗
婚姻期间欠的债,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是需要在离婚之后一起进行承担的,如果属于一方的债务,那么就需要个人进行承担,不需要另一方来进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因女方欠债要男方承担吗
离婚确认属于男方个人的债务,女方一般无需承担。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全部清偿。
三、被继承人债务有什么呢
下列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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