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专利形式审查的概念和结果。专利形式审查是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手续、格式等进行审查的活动。初步审查中,若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要求,专利局应给予申请人补正机会。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则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应予以驳回。
专利形式审查是指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手续、格式等进行的审查活动。专利审查的结果:专利局在初步审查中,对于申请文件中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应当给予申请人补正机会,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驳回。
专 利 申 请 提 交 后 , 如 何 进 行 审 查 ?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提交后,专利局将进行审查。专利局将检查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申请的合法性、专利性、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等方面。若专利申请符合要求,专利局将予以授权,并发予专利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可能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或解释相关问题。若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则申请被视为撤回。
通过审查后,专利局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若决定批准,专利将进入授权程序,若决定不予批准,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利审查是保护发明创造的重要手段,通过审查后,专利局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若决定批准,专利将进入授权程序,若决定不予批准,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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