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所有人在网上自主编号时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使用官方认可的浏览器进行选号,不得针对系统开发外挂、插件等程序进行辅助选号,否则所选的号牌号码视为无效,且将其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window7操作系统与机动车号牌自主选号系统不兼容。
四、一辆车(以车辆识别代码作为判定)只允许使用一台客户端计算机进行选号,如有多个客户端用户试图用同一个车辆识别代码进入系统时,系统将全部中止其进入。一个IP地址只允许一台计算机访问选号网站。
五、机动车所有人在网上自主编号时应严格按照"号牌自编系统"中的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录入机动车及机动车所有人相关信息,如录入的信息与实际资料不相符的,所选的号牌号码视为无效,机动车所有人应到车管所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方式:“十选一”选定号牌号码。
六、"号牌自编系统"适用于在本省申请新车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轿车和车身长度小于6m且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座的载客汽车(对于公告核定载客数为区间值的,其区间值上限不超过9座)以及车身长度小于或等于6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自主选号车辆的VIN码(车架号)应符合VIN码编码规则要求。
七、选定号牌号码后,凭选号单和申请机动车登记的相关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不包括选号当日、节假日除外)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逾期所选的号牌号码无效,机动车所有人应到车管所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方式:“十选一”选定号牌号码。
八、"号牌自编系统"会实时公布可参选号段供您自主编排。
九、在"号牌自编系统"中选定号牌号码后,可直接打印选号单,对没有条件打印选号单的,可凭申请机动车登记相关材料到车管所确定号牌号码、办理注册登记。
十、对没有条件进行上互联网自主编号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到车管所自编号牌号码辅助窗口进行自主编号或者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方式“十选一”选定号牌号码。
十一、“号牌自编系统”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08:00-18:00。
十二、使用非官方认可的浏览器进行选号的,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有权要求用户重新在计算机上演示选号过程。对“号牌自编系统”使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号牌自编系统”,暂不提供港澳台人士互联网选号服务。港澳台人士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应到车管所采用计算机自助选号方式(即“十选一”)选定号牌号码。
十四、“号牌自编系统”,对因超过三个工作日未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等原因失效的号牌号码采取随机不定时投放至选号库以供再次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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