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无房居住如何解决问题?
离婚后一方没有住房,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无房居住可以申请独立分户吗
离婚后无房居住可以申请独立分户。
1.由本人或者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户口能独立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由本人向迁入地提交本人身份证、迁移证件等相关材料,深表迁入;
3.离婚分户口需要的其他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离婚后没有房子住可以申请廉租房住吗
离婚后没有房子住的可以申请廉租房住。申请条件如下:
1.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被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住房保障部门从受理廉租房申请开始,于30天内完成申请人住房大小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然后对符合审核条件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n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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