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由哪些人提起
时间:2023-06-29 09:44:09 3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归于消灭,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要有人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定其近亲属可以起诉。近亲属的范围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因此,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权益。

一、聚众斗殴轻伤民事赔偿不赔的如何处理

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是分开的,聚众斗殴罪的嫌疑人不进行民事赔偿的,一般不会加重处罚,受害人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经济犯罪出狱后要还款吗

经济犯罪出狱后要还款。还款是民事责任,坐牢是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并不能抵消民事责任,所以出狱后仍需要还款。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经济犯罪除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受害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罪犯服刑期满出狱后,仍可要求其退赔。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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