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债权的转让需要备案吗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抵押债权转让需要备案,抵押的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可以转让抵押债权。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
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
(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完全债权、违约债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
其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报信函等。
(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让与人应当负责。
2、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
(1)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转让通知,双方完全脱离合同关系。
让与人不得再受领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也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原来的债务。
否则,在前者场合,成立不当得利;
在后者场合,不发生清偿效果,债务人仍须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但债务人接受转让通知前向原债权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原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债务免除也有效。
(2)在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
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而成为新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
为了保护债务人不因转让合同权利而受损害,债务人接受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均可向受让人主张),此处之抗辩,包括债权不发生、债务未届清偿期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是不需要备案的,抵押的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需要通知债务人,然后签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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