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是指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法处罚。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刑法。由此可知,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附加适用”,界定了驱逐出境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而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如某外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犯抢劫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驱逐出境,在该犯罪分子服刑期满后,即被押送驱逐出境或押送该犯罪的外国公民所在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领事)馆押送回国。
全文4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