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调和油“冻牢”消保委调解赔偿27500元
时间:2023-06-07 16:23:37 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最近的气温并不低,可蹊跷的是,诸暨市陶朱街道的朱先生家中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竟然“冻牢”了,初看上去就似猪油一样,将油壶壶口朝下,使劲甩动竟然倒不出一滴油。经“金龙鱼”生产厂家鉴定,确认这批调和油是假冒的。

实际上,“结冻”现象早在1月份就开始出现。今年1月1日,为准备前来喝喜酒客人的回礼,朱先生前往陶朱街道某百货店购买了28箱每箱单价为235元的“金龙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共计花费6580元。随后朱先生便在办喜酒后送给每位客人。结果没过多久,朱先生就发现自己家里剩下的几桶油竟然开始“结冻”了,去亲朋好友家一问,大家都是这种情况。后来天气转暖时,朱先生还将调和油特意拿到太阳下去晒,但依然没有“解冻”。朱先生意识到油可能有问题,而且这让他在亲戚朋友面前失了面子,于是他就回收了一部分油,就去经销商那里退货,并要求赔偿。

经销商承认调和油是从他那里销出,也愿意接受退货,并作出一定程度的补偿。但对于朱先生要求的4万元赔偿款,经销商表示要求太高,无法接受。双方协商未果,朱先生带着油来到诸暨市城北消保分会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感到食品安全责任重大,立即组织介入调查和调解,一方面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分局调查此事,另一方面将此批“金龙鱼”食用调和油送至“金龙鱼”商标持有人处鉴定。经鉴定,厂家认为,该批“金龙鱼”食用调和油外包装箱及标识制作粗糙、套色不均、画面模糊,与本公司产品相比存在明显区别,而上述产品上标示的产品序列号亦非本公司产品序列号,所用原料也与本公司产品不一致,确定为假冒产品。据此,城北工商分局重拳出击一方面对该经销商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另一方面由消保委城北分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在赔偿问题上意见向左,多次调解未果,最后在工作人员认真说服和努力下达成一致,消费者朱先生退还该批调和油并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27500元。

全文7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消费者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新时间:2024-07-18 15:45:03
查看消费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消费者 最新知识
针对食用调和油“冻牢”消保委调解赔偿27500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食用调和油“冻牢”消保委调解赔偿27500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