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拥有谅解书,醉驾对其他车辆造成损害的行为,仍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风险。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自执行之日起至案情鉴定完毕或者案件处理机关宣布结束之时止,但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37天。
在涉及酒后驾车责任的司法实践中,犯罪者获得的谅解或许可以在相关量刑准则中作为考虑从轻发落的情节之一,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法院肯定会因此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4修正)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如果其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拘役以及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处罚措施以及拘留期限将会综合考虑到案件的诸多复杂因素,例如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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