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如何在法人失联的情况下退出股份?
时间:2023-07-06 15:04:56 5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有几种方式:1、股权转让,2、出现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或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这三种情况的,可以起诉要求公司回购股份,3、要求公司解散。

股份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而董事和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产生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也由股东大会产生)而股东大会完全可以出于各种考虑选举没有公司股份的人进入董事会甚至担任董事长经理并确定他法人代表的身份(当然事实上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所以说董事长也好法人代表也好都可以没有公司的股份。

从法律上来说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对公司享有股份民事法律的重要原则是“法无明文禁止就视为同意”

从法理上来说因为公司是由全体股东投资设立的而公司的所有行为归根结底都由股东承担(简单的说赚也是股东赚赔也是股东赔)所以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只要股东大会通的过就都是可以成立的

比如有个人他本来是法人代表.但是他把全部的股份转让给别人以后如果股东继续让他担任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他把全部的股份转让给别人以后仍然有法人代表的资格。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而只要法人授权,很多人都可以成为法人代表。你所说的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不是一定得有股份才是法定代表人,除非董事会决议撤销他的法定代表人资格,否则,他依然享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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