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属于资格刑的一种,是对外国人在中国居留资格的剥夺。强制驱逐出境具体执行方法如下:
1、收缴在我国居留的证件;
2、费用由当事人负担,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3、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
一、刑法中什么是附加刑
刑法中的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我国刑法中的刑种共九种。其中,主刑五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四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它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具有严格区别。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一般认为,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本质区别。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我国法律、,不得违反我国刑法实施犯罪行为。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我国境内有害于我国国家、社会与公民利益,有在我国境内再犯罪的可能性,就可以单处或者并处驱逐出境。
但是,应当慎重适用驱逐出境,适用时不仅要考察犯罪的性质、情节与犯罪人的具体情况,而且要考虑我国与其所属国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国际形势。因此,对犯罪的外国人,不是应当驱逐出境,而是可以驱逐出境。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
二、外国人在中国判刑怎么执行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后,是要在中国执行的,执行后再被驱逐出境,这就是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罚规定,所以判处有期徒刑并驱逐出境的,是等他坐完牢后再把他赶走,在中国犯的罪,就得在中国接受处罚,这也符合常理。
全文8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