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尾车主不找保险公司找我怎么办
倘若您在交通意外中追逐他人的尾部,即便尚未将保险进行过户更改,您仍然能够获得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赔偿,赔偿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元,因为此部分费用是借助交强险得以赔付的,即使是在交强险尚未完成过户更新的情况下,也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只是处理流程会相对繁琐;如果事故认定结果显示,追尾车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您可以凭借事故认定书、相关的车损维修费用单据以及发票,同时配合由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到对方购买车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方式主要是通过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
通常来说,追尾者将会负有全责,两辆车的维修费用均由追尾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而另一方被追尾的汽车仅享有一项交强险的无责赔偿。
这一项无责赔偿则是由追尾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替其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座位险仅仅对于车辆内座位乘客的伤害或死亡予以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同时附带上涉事的三辆车的驾驶证、行车证及交强险的复印件,前往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用赔钱吗
针对电动助力自行车于轿车相碰撞的情况,若电动助力自行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辆,那么通常情况下不需要进行赔付。
当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倘若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未存在任何过失行为,应当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相应赔偿;但倘若能找到确凿证据证实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确有过失,应根据其过失程度酌情适当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是在这种情况下涉案机动车辆无任何过失表现,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最高也不得超过全部责任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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