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般公益表演翻唱节目,如果不需要向公众或表演者收取费用或支付报酬,则不需要版权。但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或以盈利为目的的翻唱,则需要版权。若未经授权以盈利为目的的翻唱行为,则可能侵犯著作权,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
针对一般公益表演翻唱节目,如果不需要向公众或表演者收取费用或支付报酬,则不需要版权。但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或以盈利为目的的翻唱,则需要版权。若未经授权以盈利为目的的翻唱行为,则可能侵犯著作权,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
素材:普通人翻唱是否需要版权?
素材:普通人翻唱是否需要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条,著作权包括表演权、录音权、著作权、改编权等权利。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著作权法所称的“表演者”,是指“演员、音乐家、舞蹈家、杂技家、魔术师等表演艺术工作者”。因此,普通人翻唱他人作品,如果涉及到了表演权,则需要获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条中明确规定,“著作权包括表演权”,因此普通人翻唱他人作品,如果涉及到了表演权,则需要获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普通人翻唱他人作品,如果涉及到了表演权,则需要获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普通人翻唱他人作品,如果涉及到了表演权,则需要获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表演者是指演员、音乐家、舞蹈家、杂技家、魔术师等表演艺术工作者,著作权包括表演权,因此需要获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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