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盖章时的注意事项
合同时盖章的注意事项包括:
1.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2.所加盖的公章是否具有法定效力。
3.订立合同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因合同盖章而引发的纠纷有哪些
因合同盖章而引发的纠纷包括:
1.一方盖章,对方未盖章
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则该合同不成立。
2.一方预先在空白合同上盖章
3.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
4.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分支机构的印章
5.私盖印章
6.盗章印章
盗盖印章与私盖印章的不同之处在于,私盖印章之人是利用单位印章管理不严通过打通关节而盖章的,换言之,私盖印章之所以得逞,乃是因为有单位内部人员帮助,或者盖章之人就是单位的员工;而盗盖印章则是盖章人采取秘密手段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盖印章,甚至采取非法手段盗走印章并使用。盗盖印章的,盖章人之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应受刑法的处罚。至于被盗印章一方,因其本身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合同责任。
7.私刻印章
私刻印章的行为,违反了刑律,应受刑法制裁,单位不承担合同责任。
8.借盖印章
借盖印章经常发生在长期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借用方与出借方彼此熟悉。在借用印章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借用印章的情况,则出借人要向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后,其有权向借用人追偿。
三、民法典中合同中印章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中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全文8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